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结合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毕业时的就业竞争力,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级学生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将开展岗位实习,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岗位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陈 宇
副组长:向宏志、李 军、李 杰
成员:李 荣、伍 希、高 莉、公寓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2020级辅导员。
二、学生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结合教学计划安排,已离校实习学生继续开展好实习工作,目前在校学生陆续开展岗位实习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实习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5月
2.双选会时间:2022年10月27日(暂定)
3.专场招聘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20日(二级学院邀请合作企业宣讲,报就业办审核后执行)
4.2020级结课时间:2022年11月
5.学生离校时间:2022年11月
三、学生岗位实习形式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采用集中岗位实习和自主岗位实习相结合的模式,就业办和二级学院应帮助学生推荐筛选实习单位,学生在11月底前落实岗位。
集中岗位实习:由就业办和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人数,学生离校手续由辅导员集中办理,学校与二级学院将对实习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指导。
自主岗位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岗位实习单位,须按《岗位实习手册》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报学校备案,需办理《自主岗位实习审批流程》和《实习单位接收函》后方可离校,并定期向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报告岗位实习过程。
四、岗位实习管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管理
1.岗位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要把岗位实习和校企合作融为一体,力求既要解决学生的实习问题又建设相应专业的校企合作基地。
2.严格执行《规定》中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3.学院将指派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全程巡回指导学生实习,学生到岗后应与主动与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接受指导老师和单位的管理。
(二)健全制度,推动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原则上优先安排学生到校企合作单位实习,企业应给学生讲解单位情况,学生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任何人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去某家单位实习。
(三)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实习取得实效
1.在学生离校前二级学院须制定安全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学生离校时必须签订《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学生岗位实习申请》,凡未完善手续的学生不得离校参加实习,也不能取得相应的实习学分。
2.实习学生需填写《岗位实习手册》,学校将把《岗位实习手册》作为考核实习成果的关键材料,同时也是成绩认定的依据。
3.为方便财产管理及学校公寓设备更新与维护,学生离校之前,须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要求,统一进行行李规整。
五、情况说明
1.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须提交医院证明材料;
2.2020级岗位实习工作推进时间表(附件1);
3.所有外出实习学生均需签订实习三方协议(附件2)、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3)。
附件1:2020级岗位实习工作推进时间表
2: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3: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4日